四大检察

刑事检察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2021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引导侦查刑事案件”评选结果的通报》,凭祥市检察院办理的毛某桂、毛某波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伪造、买卖身份证件一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引导侦查刑事案件”。

据悉,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认定的均为一罪,且被告人拒不认罪,经检察机关抽丝剥茧引导侦查后,被告人被以三罪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拒不认罪到认罪认罚。

 

该案从公安机关侦查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均同步开展引导侦查工作,在批准逮捕时提出书面补充侦查提纲,列明侦查方向及具体事项;在审查起诉期间,两次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调取证据材料通知,继续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必要证据,同时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随着证据的完善及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毛某桂、毛某波承认了其二人共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该案两名被告人均被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该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准确定性及适用法律,积极引导侦查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