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检察

刑事检察

我国是世界上管理枪支、弹药最严格的国家之一,严格的管控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枪支进行破坏活动,造成巨大的损失。然而一些人心存侥幸,利用网络渠道自制枪支、弹药,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

 

 

近日,凭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一案向凭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间,黄某某以3300元至3500元不等的价格跟网上贩卖气枪配件的商贩陆续购进4支气枪的配件,后根据卖家提供的拼装枪支的教学视频拼装了4支气枪。之后,黄某某又经网上购买了制作弹药的模具及铅丝,按照教学视频将铅丝制作成铅弹,作为气枪子弹。

 

2021年5月20日,凭祥市公安局民警对黄某某住处进行搜查,查获自制枪支4支、自制的成品铅弹570颗、半成品铅弹一批,瞄准镜、气枪弹簧、压力阀、消音器等配件以及子弹模具、电钻等工具。经崇左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查获的4支枪支均为自制气步枪,枪口比动能为43.9至47.2焦耳每平方厘米不等,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利用压缩气体发射弹丸,具有致伤力。

 

 

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黄某某违反我国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弹药,其行为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凭祥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以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对扣押在案的自制气步枪、铅弹及相关工具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检察官提醒

枪支及各类超标仿真枪,在我国属于管控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持有、运输、买卖,否则将触犯法律。广大群众如遇见非法制造枪支的现象,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