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检务

检察工作报告

凭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2日在凭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凭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凭祥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获自治区、崇左市各级表彰33项。

围绕工作大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努力保障我市口岸经济转型升级,依法打击走私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办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件19件46人,办理非法经营案件4件7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件4人,为我市口岸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保障东盟陆路大通道畅通,依法打击发生在边境贸易通道上的刑事犯罪,办理设卡拦截车辆抢劫、敲诈勒索案件5件19人,维护我市边境贸易秩序。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构建功能多元、方式多元、效果多元的检察服务保障工作新格局。

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市委精准脱贫攻坚部署,强化扶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选派一名干警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组成扶贫工作队,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全院干警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完成浦东村、油隘村4户未达标住房危房改造工作,3户易地扶贫搬迁工作,3户辍学学生劝返工作。指导村委开展产业扶贫,引进坚果加工基地,创建扶贫车间2家,带动贫困户就业31人。认真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建设资金50万元,完成村屯道路硬化工程。2018年,我院挂点帮扶的浦东村、油隘村完成脱贫“双认定”60户,顺利完成市委下达的任务目标。我院被评为崇左市“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先进后盾单位,选派的干警被评为优秀第一书记。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的质量。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全年共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11件。办理了友谊关工业园区部分企业被敲诈勒索案件,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案件,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规定,对民营企业家不批捕5人,不起诉3人,变更强制措施6人,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充分发挥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纽带作用,主动走访物流、进出口贸易、红木等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增强民营企业到凭祥投资兴业的信心。

)聚焦主责主业,在建设平安凭祥中履职尽责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8件298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25件21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5件262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31件214人。重点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办理“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案件21件24人。重点打击影响边境安全稳定犯罪,办理毒品案件28件54人,办理妨碍国(边)境管理案件4件5人。办理电信网络等诈骗犯罪案件13件21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维护边疆稳定社会安宁。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31件8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31件7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9件67人,提起公诉10件38人。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协同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次,召开工作联席会议5次,形成打击合力,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加强社会宣传,丰富宣传形式,全面发动群众,营造强大声势,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创新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件。依法起诉某教师猥亵儿童案,并建议法院对其进行从业禁止,成为崇左市首例判处从业禁止的案件。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金3万元,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推进“法治•关爱信息平台”在全市范围使用,把未成年人检察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机融合。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建设,在市一中成立生活与法治社团,通过热线电话、谈心谈话等形式,防治校园欺凌。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与村委共同设立儿童家园,守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全覆盖活动,检察长带头并选派干警兼任全市11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报告、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宣讲活动。12月,自治区检察院孟耀军副检察长亲自担任市一中法治副校长,体现了自治区检察院对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推进刑事和解,依法对6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矛盾纠纷。邀请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加强释法说理效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远程视频接访28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线上线下服务群,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6万元,体现司法关怀。针对1起刑事申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和人民调解员作为听证员,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强化司法公信,在法律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1件。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监督移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3件,移送销售假药案1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共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10人、纠正漏诉8人,排除非法证据2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规范侦查机关执法行为,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案件2件,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4件,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件,与法院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履职不当案件6件,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督,开展安全大检查18次,召开联席会议、所情分析会议12次,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开展对民事行政案件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2件。设立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工作联系点,拓宽民事行政申诉渠道。针对审判机关正确的判决、裁定,耐心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公正审判的权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加强外部协作,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件,全部得到采纳,规范行政执法和民事行政司法行为。

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坚持公益定位,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大领域,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内外联动,整合内设部门工作职能,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梳理、移送办理等协调机制;联合全市17家行政机关共同签订《凭祥市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立案4件。通过走访调查,促进友谊关工业园区内排污管道加快建设完善,并督促行政机关对私排污水的加工厂进行行政处罚,构筑污染防治司法防线。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办理一起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石、造成国家公益林受损案件,督促职能部门对相关企业罚款87万元,修复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立足科学发展,在队伍建设中激发担当作为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之中,结合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专题辅导,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强化了党性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年内共召开联席会议4次,分别向市委、上级检察机关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拓展“固定党日+”载体,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

坚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办案绩效考核量化等配套机制,细化《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明确各层级权限和责任,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年内员额检察官独立办理各类案件435件。严格落实领导办案工作机制,检察长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91件。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认、晋升工作。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根据“谁捕谁诉”原则,通过检察官办案职权的统一配置,实现案随人走,全过程监督,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量。

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统一集中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26条,案件流程监控预警50次,实现全程留痕,动态监督。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3次,累计评查案件56件,倒逼办案质效提升和业务规范标准化。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培养,引领和促进年轻干警快速成才,组织干警参加各种检察业务培训38期。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发现和培养了一批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1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业务能手,3名干警被评为崇左市检察业务优秀个人。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检察队伍纯洁干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清单落实,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促进作风建设,深入各科室开展督查8次,增强检察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开展谈心谈话、全面逐级家访等活动15次,把“八小时以外”作为监督重点,增强广大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名干警家庭被评为广西“最美家庭”。

自觉接受监督,在人民监督中规范运行检察权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事项。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和决定,积极配合开展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对代表意见建议逐项研究整改,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6月,自治区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我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工作座谈会,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广泛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代表委员订阅检察报刊,加深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构建“互联网+检务公开”工作模式,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年内共发布微信公众号文章105篇、微博809条,累计阅读量达21万人次,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法律监督供给能力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职能履行存在薄弱环节,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成效还没有完全显现,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智慧检务工作与现代科技融合不足,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辅助办案系统建设上发展滞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政治建检、业务强检、锐意改革,努力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凭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强化政治引领,着力培育检察工作新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职能中,努力解决法律监督的供给能力不足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准确把握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机遇挑战,把握转隶与转机、办案与监督、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以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引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强化司法保障,着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积极服务崇左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主动融入市委继续推进“三提升三突破工程”,扎实推进“五个年”活动工作部署,正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围绕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部署,创新工作机制,优化、细化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有力保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做好检察环节各项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加强口岸经济建设的司法保护,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强化执法办案,着力维护边境安宁和社会安定。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坚决惩治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偷越国(边)境到境外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推动综合整治、源头治理,切实维护边疆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参与校园安全建设,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和校园欺凌犯罪,加大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力度。

(四)强化监督质效,着力促进检察业务全面发展。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推动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坚决纠正定罪量刑不当、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不断提高抗诉质量。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为切入点,推动民事行政监督有效开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

(五)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度融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实的作用。把教育培训作为提升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培养干警自我学习的习惯和热情,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答卷,为打造沿边产业发展新高地、争当全国沿边开放的排头兵、谱写新时代凭祥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附件

工作报告词解

 

1.数据来源说明:报告中各项检察数据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凭祥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设立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为非公企业及驻凭商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月,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4.从业禁止:也叫职业禁止,刑法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从事相关职业。

5.法治·关爱信息平台:该平台由崇左市检察院和凭祥市检察院联合研发,于2017年试运行,2018年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该平台主要功能是采集重点帮扶妇女和儿童信息,采集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家庭教育等多方面的专家人才信息,整合妇女儿童维权资源。

6.12309检务服务中心:12309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使用的举报电话。12309检务服务中心包括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实体大厅原则上利用现有的综合检务服务中心进行改建,设立统一对外接待窗口,集中接处各项检察事务。网络平台包括12309网站、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检察服务热线,具体承担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和接受外部监督等服务功能。

7.羁押必要性审查: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悔罪表现以及证据收集固定情况,审查其是否具有再次犯罪或者妨碍诉讼的危险,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否足以防止发生这种危险,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8.公益诉讼: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根据规定,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9.“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指由同一部门或同一名检察人员负责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工作。捕诉一体能让检察官在批捕阶段就开始关注案件的起诉,在批捕的同时可以开列比较详细的待查证据清单,督促和引导侦查,从而更好地发挥侦查监督的职能作用。

10.员额检察官:指从现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检察人员中,经过统一的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按照规定,员额比列不能超过本级检察院核定编制数一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