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检务

检察工作报告

 

凭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凭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凭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凭祥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获国家级表彰2项,自治区级表彰7项,崇左市级表彰12项。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主动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市委把握“一条主线”、做好“两篇文章”、实现“六大跨越”工作部署,构建功能多元、方式多元、效果多元的检察服务保障工作新格局。主动深入重大项目,加强对招标投标、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作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围绕市委精准脱贫攻坚部署,结对帮扶上石镇浦东村、油隘村贫困户,积极宣传落实扶贫政策,千方百计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做好“一户一册一卡”填写等各项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扶贫、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扶贫资金申报、审批、发放程序进行审查监督,认真排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风险点,推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创新开展边境地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把未成年人检察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机融合,加大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的力度,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体系。与崇左市检察院研发推广法治•关爱信息平台,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与大数据深度相融合,得到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并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平台运行后,共采集到妇女儿童帮扶信息31条、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等方面专家人才信息20条,开展维权帮教活动27次。通过信息平台对1·04幼儿园故意杀人案12名受害幼儿开展司法救助和心理辅导,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我院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4月,最高检、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广西站在我市第一中学启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到我院视察时,对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定边疆安宁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7件234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25件17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6件239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48件238人。重点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办理“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36件55人,毒品犯罪53件57人,“六合彩”赌博犯罪3件17人,利用网络电信犯罪2件14人,高速公路“私开道口”破坏交通设施犯罪2件17人。突出打击影响国家安全和边境稳定的黑恶势力,起诉了公安部督办的以吕某为首的重大涉黑系列案件18人,巩固了边疆安宁和边境稳定。

结合办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对1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全面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积极排查矛盾纠纷隐患17起,避免矛盾激化。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件,控告申诉案件21件,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完善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功能,建成远程高清视频接访系统,畅通信访受理渠道,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荣获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徐显明副检察长到我院视察时,对我院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工作表示肯定。

(三)打击与预防职务犯罪并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坚持精准发力,推动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发展。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7人。打击边境口岸贸易领域职务犯罪,查办了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涉嫌贪污200多万元一案,为我市沿边开放开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击扶贫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查办了危改办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受贿一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办案与预防同步推进,结合司法办案,开展预防调查13件,案例分析9件,向相关部门发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10件,促进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入边防检查、商务、口岸、财税等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警示宣传教育37次,切实加强边境口岸执法队伍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主动深入凭祥市国贸公司等国有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建立检企共建机制,帮助企业完善廉洁监督制度,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合力,共同打造廉洁国企。

(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移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5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销售假药案件2件,移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2件。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共排除非法证据9件,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5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察、久押不决案件清理等活动,监督清理久押不决案件2件7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法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对21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督,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对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检察建议8件,对监管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17次,有效地防止监管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办理的1件案件荣获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全区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继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和民事行政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开展对民事行政案件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3件。积极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年”活动,立案审查涉及生态环境、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案件2件,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3件,均得到采纳。充分发挥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作用,协调处理各类非公经济案件16件。深入非公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切实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落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办案权限,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顺利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共遴选出12名德才兼备的员额检察官。实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分类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内设机构优化整合,成立“五部一局”,优化检力资源。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主动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程序,全年共开展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3件。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有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来,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加强政策解读结合起来,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工作圆满进行,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积极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有益经验,主动向市委、人大报告,全面梳理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犯罪案件,主动加强与环保、食药监、国土、林业、水利等行政机关的沟通,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强化“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拓展“固定党日+”载体,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活动,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清单落实,深入查摆、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年初责任签署、季度督查通报、半年小结会议、年底述职述廉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实。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格规范检察人员社会交往。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自觉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

深入推进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统一集中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实现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同步、实时、动态监督,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条、案件程序性信息245条,案件流程监控预警50次。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倒逼办案质效提升和业务规范标准化。将规范司法作为检察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着力培育办案组织、办案人员个体规范司法能力。持续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培养,引领和促进年轻干警快速成才,组织干警参加各种检察业务培训53期。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发现和培养了一批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务公开”工作模式,打造亲民检察形象。

(七)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事项。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和决定,积极配合开展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对代表意见建议逐项研究整改,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年内,崇左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司法体制改革调研组先后到我院开展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院关于开展检务公开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11月,吉林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我院未成年人保护及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通过主动走访、召开座谈会、赠阅检察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促进阳光检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行动自觉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律监督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全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展与人民的期待有一定差距;机关党建工作仍有薄弱环节,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需要。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凭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保障沿边开放开发。切实担当起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责任,围绕我市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深入研究落实新发展理念在司法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正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加强对重点开放开发试验区建设的司法保护,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维护边境安宁和社会安定。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坚决惩治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偷越国(边)境到境外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结合司法办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和校园欺凌犯罪,加大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力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监督,强化对刑事拘留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更多获得感。完善刑罚交付执行长效机制,抓好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形成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是进一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度融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检察队伍纯洁干净。加强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努力形成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实的作用。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本次会议部署要求,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全力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为加快建设成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口岸城市,谱写新时代凭祥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工作报告词解

 

1.数据来源说明:报告中各项检察数据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涉黑案件:按照刑法规定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3.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凭祥市检察院在检务大厅设立的统一对外接待窗口,集中接处涉检信访、受理案件、信息查询等各项检察事务,为来访人员提供公开、高效、便捷、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4.非法证据排除:指根据刑诉法规定,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5.羁押必要性审查: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悔罪表现以及证据收集固定情况,审查其是否具有再次犯罪或者妨碍诉讼的危险,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否足以防止发生这种危险,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6.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在思想政治教育、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影响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以书面形式向该单位提出的有关整改、堵塞漏洞和解决问题的文书。

7.员额检察官:指从现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检察人员中,经过统一的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按照规定,员额比列不能超过本级检察院核定编制数(市级院暂以政法专项编制数为计算基数,县级院以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后勤服务控制数为计算基数)一定的比例。

9.五部一局: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凭祥市检察院将原有的16个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五部一局”。“五部”是指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业务管理部、检务保障部、政治监察部。“一局”是指反贪污贿赂局。

10.“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2017年5月,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提出,要求在全区政法机关开展以“五查五整顿”为抓手的全面从严治警专项行动。“五查五整顿”是指查思想,着力整顿理想信念滑坡问题;查纪律,着力整顿有令不行问题;查作风,着力整顿不严不实问题;查担当,着力整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管理,着力整顿领导责任落实不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