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再度发布典型案例,诠释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
以案示范
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施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的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作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律,民法典博大精深,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检察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如何把民法典贯彻实施好,自民法典施行以来,一直是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久久为功的一项重要工作。
时隔半年,最高检再次印发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与首批典型案例一样,都是从民事检察履职切入,讲述各地保障民法典施行的检察实践。然而,不论从监督类型,还是履职方式,抑或实践路径来看,检察机关保障民法典施行的水平呈现日益精进的新局面。第二批入选案例不仅涉及对自由裁量权评价、公序良俗原则适用以及信用卡违规套现等热点问题的认定,而且涵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以及融入社会治理等各方面要求,更重要的是,借助典型案例,诠释了民事检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方法路径。
“再度编发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打造民事检察精品案例,突出案例指引,最终落脚点还是在保障民法典的统一正确实施上。”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表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遵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通过办案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施行。
依法精准监督
让公平正义从“纸面上”
落实到“实践中”
家庭是社会生活的最小单位,良好家风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该规定尽管只是倡导性法律规则,但并不会削弱其规制效力,这在冯女士与李某赠与合同纠纷抗诉一案中得到了具体体现——
冯女士的丈夫何某与李某发生婚外情,几年时间里,何某与李某在微信上频繁互动转账,共有23万余元流入了李某口袋。得知实情后,冯女士起诉索要相关钱款。但经过一审、二审,她只追回了“23万余元的50%份额”。
这个结果让冯女士费解——丈夫对“第三者”的赠与行为,难道法律是认可的?
在四川省达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后,四川省检察院接力审查认为,法院的判决变相认可了违反善良风俗的赠与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案涉赠与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当事人应返还全部财产。最终,法院再审判决部分返还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如果按照原判决理解,将会严重违背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对第三者插足婚姻并从中牟利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有助于维护公序良俗,促进形成良好家德家风。”最高检民事检察研究基地(东南大学民事检察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单平基说。
“不能从插足婚姻中牟取利益。”这个冯女士笃信的“理”,在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下,最终转为了现实中的公平正义。
“都这样做,就是对的?”购房后要求物业交房时,洪先生遇到了不理解的事——要先交物业费再交房。在洪先生看来,房子一天没住,却要预先缴纳物业费;如果不预交物业费,就拿不到钥匙。
2023年11月,在向最高检报送典型案例材料前,承办洪某与某经济适用房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的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复盘。
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交付钥匙与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的预交物业费,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不能以业主未预交物业费为由拒绝交付房屋钥匙。
“物业服务,兼具社会性和服务性,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物业公司不得滥用其优势地位,以拒交房屋的方式要挟、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气装备平高集团首席工匠胡中辉表示,检察抗诉释放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的司法导向。
与个人打官司,一般都不犯难。但一提起与政府打官司,不少人就觉得麻烦。重庆市璧山区某污水处理厂也是如此,没想到的是,这次检察院帮了自己大忙。
根据污水处理厂与某街道办事处的《投资协议》,污水处理厂出资300万元修建污水处理站,街道办事处通过收取污水处置费的形式,向该厂支付排污费。然而运行一段时间后,街道办事处没有事先通知,就将辖区污水交由另一家公司处理。进不来污水,污水处理厂就此停摆。
无奈之下,该厂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污水处置费损失及设施设备损失。一审法院支持了全部诉求,但二审法院认定,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无过错,酌情确定双方各自承担损失金额的50%。
2023年5月29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办案组前往某污水处理厂进行回访。
检察机关认为,在合同尚有履行可能,且继续履行并未明显不公的情形下,应慎重和严格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街道办事处未予通知协商,就单方截停污水,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
“确保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既是检察机关保障民法典施行的分内之责,也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第六检察厅副厅长王莉说。
实体上的公平与正义,一般需借诉讼程序来实现。为此,诉讼过程便利与否、诉讼程序效率高低,成了影响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的关键因素。
“我们只是按领导要求在空白纸上签了几个字,咋就背上债了?”朱某、侯某辉、程某是大滨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直到诉讼进入执行程序,他们还是不明白为啥就背上了250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受理本案后,在大连市检察院指导下,迅速成立了一个由两级院民事检察干警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围绕小贷公司是否明知员工与集团的委托关系、《借款合同》实际借款人是员工还是集团等争议焦点,开展调查核实。
很快,在一体化办案团队的努力下,检察机关查明了案件事实——大滨集团为规避金融监管政策,指示3名员工按照小贷公司要求,在空白签署页签字,骗取了本应是农林牧渔业用途的贷款。最终,经过检察机关抗诉,朱某、侯某辉、程某摆脱了这笔“飞来横债”。
“公平正义,也不能是‘茶壶煮饺子’,倒不出来。”王莉向记者介绍,不少老百姓不太懂诉讼程序,或者诉讼能力极为有限,这就需要检察机关提供一些程序上的助力。
成都黄女士的离婚经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这方面的探索。
作为一位家暴受害者,她不止一次想过起诉离婚,然而,每次想到烦琐的程序、搜集证据的困难,就会无奈地打起退堂鼓。
受理黄女士的支持起诉申请后,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经初审研判认为,其自身维权能力确实较弱,对其支持起诉符合民法典关于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应予受理。
随后,一系列调查核实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听取黄女士的意愿和诉求,走访黄女士所在社区并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律师。特别是针对黄女士反映无法获取家暴报警记录等证据问题,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检察机关证实了上述事实。
黄女士终于告别了这段不幸的婚姻。与此同时,金牛区检察院还主动协助被家暴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同步开展司法救助等工作,最大限度实现支持起诉保护弱势群体的制度价值。
“公平正义不是写在纸面上,而要落在日常生活中,这就意味着每个人都能通过诉讼程序,高效便捷地实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介入,特别是支持起诉的助力,扫清了诉讼不能的障碍,确保了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地实现。”胡中辉说。
对于一些“势不两立”的原被告双方,如何让双方满意,都能感受到民法慈母般的关爱,考验的不仅仅是运用法律的技巧和智慧,更是检察官融入社会治理的责任与担当。
在王某夫与某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中,检察机关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理念,努力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通过利益协调解决多年纠纷,既减轻了执行压力,也减少了当事人讼累,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抵押合同》的约定与抵押登记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这曾是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一段时期内,由于各地登记系统设置、登记规则不同,不动产登记簿栏目设置不规范,在不少案件中,《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不仅包括主债权,还包括利息、罚息等附属债权;而抵押登记中的内容,往往只是主债权一项。
来自昆明的王先生就遇到了这个难题。在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作担保时,王先生约定以其一套房产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事后颁发的他项权证显示——被担保主债权数额365万元。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应以《抵押合同》约定内容作为案涉抵押物担保范围。而在王先生看来,应以他项权证为准,依据《抵押合同》的约定无疑放大了自己的责任范围。于是,王先生向云南省检察院提出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在查阅案卷、调查核实、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后,注意到双方均有和解意愿,于是打破机械办案观念,分别向当事人分析诉讼利益及风险,进而引导双方就利益目标达成一致。在检法两院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签订和解协议,问题就此化解。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伴随着对检察职能的深刻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仅体现于个案之上,而且还借助类案监督,着眼于实现更大层面的监督质效,典型案例对此也有体现。
“交通安全统筹不等于商业保险!”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抗诉案中,山东省莒南县检察院注意到,当地交通运输行业中普遍存在的“交通安全统筹”暗含巨大风险,于是依法能动履职,构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态治理类案监督”模型,就突出问题与法院召开工作联席会,统一交通安全统筹案件裁判尺度,同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助推行业管理。
2023年5月19日,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就信用卡使用事宜与银行工作人员交流。
在芮某浩诉崔某峰、曲某凤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中,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发现,利用信用卡套取信贷资金出借的行为并不少见,并因此产生大量民间借贷纠纷。于是,莱州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借助大数据牵引效应,纠正法院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实现法律监督由点到面的推进。
“通过办案发现问题,又借助检察建议促进解决一类问题,这就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而这,也正是最高检党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应有之义。”对于类案监督,冯小光评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