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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凭祥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结合边境地区特点,积极有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肯定。20148该院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的工作荣获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优秀组织奖及先进个人等奖项。20154月,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其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边境特色”妇女儿童维权组织



从构建管理、教育、监督三个层面长效机制入手,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模式,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小组,统筹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任命三名业务素质高、办案能力强、做教育挽救工作耐心细致女检察官为妇女儿童维权小组,妇女儿童维权小组在办理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批捕、起诉、法律监督和犯罪预防工作由该小组负责,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帮教、预防为一体,保证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案件的质量。为更好的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专设一间妇女儿童谈心室,通过一个温馨、舒适的氛围,让涉案的妇女、儿童能够舒缓紧张不安的心情,打开自己的心锁。联合凭祥市妇联在凭祥市两大国际边贸口岸弄怀、浦寨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在凭祥市民事服务中心、一些村屯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等;2013929日,在凭祥市第一中学成立了全区第一个“检察知心姐姐”热线,旨在搭建一个妇女儿童与检察机关互动沟通的平台和桥梁,活动启动以来,共发放了500张联系卡,接到了63通咨询电话



二、做到“有规可依”整合各方资源



通过邀请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狮子山社区等有关单位领导到维权工作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出台了《凭祥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操作规程》,并会同市政府、公安部门、审判机关、行政司法部门、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先后签署了《凭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方案》、《开展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及法援律师值班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凭祥市人民检察院协助凭祥镇狮子山社区女子帮教队做好法律帮教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有关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实施方案,把对妇女儿童的关怀融入到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创新“四结合+三见面”工作方式,温情办理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该院对于涉案的女性犯罪案件,实行阳光办案,人性化执法,对侵害妇女犯罪案件,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履行维权职能。坚持人性化办案,体现司法关怀。一是提审讯问时,坚持不嘲讽、不刺激、不训斥、不挖苦,而是帮助分析犯罪思想根源,消除抵触情绪,使其真正认罪服法,悔过自新。二是从生活上关心在押女性犯罪嫌疑人,使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探索“温情化”办案模式。自未检办成立以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21人,批准逮捕415人,不批准逮捕36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19人,提起公诉721人,报送崇左市检察院11人,相对不起诉22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为确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办理上,创新“调查讯问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案件审查与家庭教育相结合、调查未成年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原因与预防犯罪相结合、惩罚犯罪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四结合”和“办案检察官主动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见面、主动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老师见面、主动与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村屯工作人员见面”的“三见面”的工作方式,确实做到以教育挽救为主,打击为辅的教育方针,推动维权工作的发展。新刑法实施后,该院办理了崇左市第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承办人在办理在校学生梁某某与社会青年李某某共同抢劫案中发现,梁某某能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其实施抢劫的原因是受到李某某诱惑。该院秉着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负责人态度,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最终对梁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后承办人对其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消除其心理顾虑,鼓励其以后好好做人,梁某某当着众人的面与爷爷抱头痛哭,承诺一定认真反省,重新做人,长大后多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