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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凭祥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推进全市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减少和遏制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凭祥市检察院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共 67 ,其中党员1人。共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涉及2800多位农民。主要做法是:

一、用好“检察建议”,促进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一)向市委提出检察建议引起重视。该院针对近年来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的情况,结合凭祥实际,撰写了《关于建立凭祥市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检察建议》报送市委、市政府,得到市委书记和市长的高度重视并对全市开展“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做出重要批示部署,要求尽快制定农村基础工程项目群众参与管理办法。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后,凭祥市检察院立即行动,联合市纪委印发《凭祥市开展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和市检察院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成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监督的预防工作机构。

(二)召开协调会议落实责任分工。为落实该项工作,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今年以来,共联合市纪委召集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办、水利局、交通局、民族局、住建局、农业局等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3次,传达市委指示精神,明确各部门职责,将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畴,推动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联动,狠抓落实,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建设村屯公示栏予以公示。该院根据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多、分布面广、施工点多、难于管理的特点,联合市纪委推动各镇在全市村屯的显要位置设立10公示牌,要求各职能部门对目前在建的43个农村基础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村屯道路硬化、人饮工程、排污工程、灌溉工程、村屯活动场所工程、清洁乡村建设等全部向群众公示,将项目的“工期、质量、造价”三个核心问题上墙公布,努力让涉农资金在阳光下审批,在群众监督下运行,和群众一起预防农村领域职务犯罪。市纪委、检察院安排人员到全市各村屯督促、检查各屯公示牌的建设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二、做好“送法下乡”,为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法制教育课进村屯。针对农村基础工程建设职务犯罪领域涉案人员多为乡镇驻村干部、职能部门驻村联络员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情况,主动开展农村基层法律巡回宣讲活动,由检察长亲自带队深入村屯,对全市所有的社区和村委干部开展廉洁教育,把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并列为全市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检察职能室驻扎乡镇。该院设立夏石、浦寨两个派驻乡镇检察室,主动开展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法制宣传。在检察院室外墙设立宣传栏,展示有关涉农、惠农政策及近年来查处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例;每逢乡镇歌圩派干警设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以山歌传唱、演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宣传检察工作。接受农民群众举报、控告,联合司法所开展矛盾调处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党校课程。加强与组织部、党校的联系,协调在党校设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邀请全市各职能部门干部职工参观学习。请示市委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对新当选的社区和村委干部进行法律培训,对新提拔的部门领导、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警示教育。

三、抓好“查办案件”,确保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好效果

(一)依法严肃查办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结合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行动,该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纪委互相沟通、积极协作,严格执行崇左市纪委“八个一批”工作部署,坚持做到“四个一律”,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线索 7件。同时,认真开展查办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保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今年以来,该院对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乱立项目向群众乱收费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查处,并将追回的贪污款28万元退回到2800多位农民手上。形成惩治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多发态势。

(二)开展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个案预防。根据查办案件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案发单位建议对重点岗位权力进行分解、增加管理透明度等,引起案发单位重视。到案发单位召开座谈会,帮助查找发案原因,开展警示教育。采取全程跟踪和定期回访,促使案发单位开展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三)开展农村基础工程建设领域资金专项检查。提出建议,由纪委、财政组成检查组,对全市涉农、惠农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专项预防。到有关涉农、惠农职能部门开展法制讲座进行警示教育,与涉农、惠农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国家涉农、惠农资金项目的建设情况。到各乡镇、村委调研了解涉农、惠农资金项目的建设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密切与审计部门的联系,了解国家涉农、惠农资金项目审计情况。与农村基础工程建设有关人员建立QQ群、微信群,及时了解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公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