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检察

刑事检察

一、邪教组织特征

冒用宗教、奇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话、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二、邪教犯罪行为

聚众包围、冲击、强占、哄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邪教宣传品制作

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或者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涉及不同种类或者形式的,达到一定数量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邪教危害公共安全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的“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以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

五、明知邪教犯罪行为

明知他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经费、场地、技术、工具、食宿、接送等便利条件或者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反邪教顺口溜

邪教邪教,胡说八道,

编造邪说,给人设套。

只要你祈祷,神来把你照。

邪教邪教,乱七八糟,

有病不治,耽误治疗。

邪教邪教,旁门左道,

蒙骗天下,拉人入教,

一旦入教,全家糟糕。

邪教邪教,趁早打掉,

发现邪教,及时报告,

科学是正道,守法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