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

检察风采

  

  崇左市检察院巾帼文明岗

  ——广西崇左市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纪实

  在祖国的边陲口岸,有一个城市——广西崇左,这里是中国口岸最多的城市,更是陆路东盟的黄金通道。如今,这个城市变得异常夺目,有一朵文明之花正在这里悄然绽放。在今年228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崇左市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广西全区检察机关中第一家获得这一荣誉称号的检察院。

  面对荣誉,该院黄继平检察长说,“获得荣誉只是万里征程第一步,精神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崇左市检察院将检察工作与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结合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实际,不断提升严格规范文明公正司法水平,努力打造过硬的崇左检察队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对惩治职务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为促进边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祖国南大门的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记者“闻香识花”,来到崇左市检察院,一睹文明的风采。

  

  文明接待:一站式服务便民

  

  “这个接待大厅真是方便了我们老百姓了,不用东奔西跑,在这里所有的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近日,一位来崇左市检察院办事的老大娘在办理完所有事宜后满意地说。近一时期,来崇左市检察院办事的群众都发现,这里有了集多功能于一身的检务受理接待大厅,电子显示大屏幕、触摸查询机、饮水用具、防寒降温、应急药品、物品寄存柜、书报架、无障碍通道等便民设施一应俱全,体现了对来访群众的人性化关怀,群众在这里可将来访接待、案件受理、查询办理等需要办理的事情全部解决。为社会各界提供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是广西崇左市检察院实行文明接待,为百姓解忧的一个缩影。

  走进崇左市检察院检务受理接待大厅,只见300多平方米的检务受理接待大厅宽敞明亮,处处彰显温馨规范,大厅内信访接待、案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窗口一目了然,群众接访室、律师阅卷室、检察长接待室、候谈室等各种接待功能室齐备,并安装了视频接访系统、登记处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案件受理系统、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等,满足各类群众的需求。前来办理各项检察事务的群众和相关单位、企业可在这里实现受理、办理、答复“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来访群众“进一道门就可办完所要办的事”,实现了便民、利民、高效的阳光检务。

  2014年国庆节前夕,广西建工集团公司的黄某文来到崇左市检察院,他所在的公司准备参加一个工程投标,需要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进入检务接待大厅,黄某文来到窗口递交营业执照等材料,接待人员通过查询,很快为他出具了行贿档案查询结果,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黄某文对崇左市检察院的高效率办公很是满意。

  文明接待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遵循着“亲民、公开、规范、高效”这一服务宗旨,崇左市检察院出台了《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接待大厅工作规程》,配套完善了《检务接待大厅首办责任制》《案件管理对外业务受理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受理工作规定》《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细化各项接待工作流程,由检务接待大厅统一接待群众来访、接收受理案件移送和查询。20141月至12月,全市两级院接待大厅接待群众信访案件759件,2013年同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97件,同比上升8.89%;全市案管窗口受理进口案件3307件,同比上升8%(其中市院大厅案管窗口受理进口案件369件,同比上升44%),出口案件3018件,同比上升11%(其中市院大厅案管窗口出口案件196件,同比上升25%),接收外单位法律文书3982份,同比上升43%(其中市院大厅案管窗口接收643份,同比上升23%);全年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659件,与2013年同期4899件相比,增加了320%(其中市院大厅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48件,同比增加了67%)。

  

  文明办案:一腔热忱为民

  

  只要是事关群众利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崇左市检察院将检力下沉,最大限度地延伸检察触角,全力服务于群众。目前,崇左市检察院的七个基层院建立了21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快速、准确处理信访苗头。凭祥市院在中越边境最大贸易点——浦寨贸易点设立了检察官联络室,真诚为两国边民和客商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广大边民和客商的好评。201310月,广西扶绥县渠黎镇汪庄村西片6队的申诉人陆某平因不服法院刑事判决以及扶绥县检察院的复查决定,向崇左市检察院申诉,陆某所在的村较为偏远,交通不便,办案人员5次到其村开展工作,并邀请村委领导及部分邻居共同参加进行释法说理,经过耐心工作,陆某终于理解了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服判息诉。近两年来,两级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235件,发放救助金50.9万元,更好地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老人家,我们正在与你进行视频接访,你有什么困难可以尽管说……”201465,在视频镜头前,满头白发的何家财老人替自己4岁的孙女向崇左市检察院办案人员提出了救助申请。原来,20138月,刑事救助申请人何欣怡的父母何天恒、黄春霞因情感纠纷发生争吵,何天恒持菜刀将黄春霞砍倒,致黄春霞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何天恒和黄春霞年仅4岁的独生女儿何欣怡由何天恒的父母何家财、黄梅轩抚养,然而两位老人年迈体弱,家庭经济困难。何家财老人难以负担孙女何欣怡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多次到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务接待大厅反映情况寻求救助。因本案属于故意伤害致死案,按照管辖应由崇左市检察院处理。但来访人年迈体弱,行动不便,龙州县检察院检务接待大厅根据来访人的实际困难,跟崇左市检察院检务接待大厅联系,启动了视频接访,让申请人不用舟车劳顿即可与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面对面”提出救助申请。经过多方协调,当申请人何家财从崇左市检察院黄继平检察长手中接过国家司法救助金时热泪盈眶,连声说,“感谢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并为崇左市检察院送来了“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扶困济弱、雪中送炭”的锦旗。

  远程视频接访,拉近的不仅是地域上的距离,更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心灵的距离。

  

  传播文明:颗颗丹心向民开

  

  201410月,4435岁以下的青年检察人员作为崇左市检察院志愿者服务队队员通过市民政局的审批正式备案登记,这是市直机关中首家正式备案登记的志愿者服务队,也是全区检察机关市分院一级中的首家。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志愿者活动,全院35名青年志愿者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广西唯一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联系点,该院公诉科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慰问留守儿童、校园法制宣传等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2013年,崇左市院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广大青年检察人员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按照“活动规范化、组织支部化、队伍正规化、阵地长期化、运作社会化”的要求,以“奉献社会、服务他人、锻炼自我”为宗旨,积极投身到创建崇左精神文明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中,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志愿者活动130多次,给困难群众和未成年人筹集捐款和物资共1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设置青少年维权岗24个,开通“检察知心姐姐”热线电话1部,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40多次,散发宣传材料7000余份,使两万多名未成年人受益。20139月,该院还组织志愿者帮教团深入看守所和学校,对全市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帮教回访,同时探望慰问了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未成年亲属,安排未成年子女探望在押被告人。

  

  植入文明:培育清廉文化

  

  结合边关检察文化建设,崇左市检察院积极发挥文化育检功能,引导全体干警树立自觉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理念。该院把古代经典名著作为对检察干警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好教材,每年年初拟定诵读经典名著的书目,要求干警认真诵读,坚持每月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诵读一次,并按业务部门轮流推荐优秀者参加诵读比赛,使大家感受到经典的巨大力量,受到一次次深刻的道德洗礼。根据《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设立机关工作作风“红黑榜”,对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在红榜予以表扬,而违反纪律的人则要在黑榜通报批评。

  2013年以来,全院有50多篇检察理论调研文章在《预防职务犯罪学刊》《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广西法治日报》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院机关党委被授予市直机关“十佳党组织”“党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两份廉政党课课件评为全市“廉政教育党课优秀课件”。2013年,崇左市院控申科被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授予广西“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这是全区检察机关中首家被授予区级“青年文明号”殊荣的市分院。

  

  浇灌文明:托起明天的太阳

  

  被告人刘华超因发现妻子黄某某与另一被害人黄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持刀杀害了妻子及黄某。后刘华超电话报警投案,并亲口对自己的未成年女儿说杀死了她们的母亲。案件的发生对刘华超的两个女儿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尤其对在读小学的小女儿产生了很大影响。公诉人在对案件进行审查时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通知未检办负责人,商讨救助方案。未检办的检察人员主动联系本院控申科、政治部、妇工委等部门,多次深入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子女所在的村屯、学校调查了解,积极为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属申请刑事救助资金。未检办经多方协调,邀请广西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黎老师,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来到刘华超家中对其小女儿进行心理辅导。经过黎老师的耐心开导,刘华超小女儿终于说出了积压已久的心里话:她认为案发当晚如果能阻止父亲外出,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等等。对此,黎老师和未检办检察人员给她讲明道理,在心理上树立她的自信、坚强,让阳光照进她的心房。目前,刘华超的小女儿已经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这是崇左市检察院在对未成年人心理干预上实现的零突破。

  近年来,崇左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为最高检“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在广西地市检察院中唯一的联系点,2014年联合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关于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及刑事和解工作的意见》,就全市未成年人刑事工作原则、开展社会调查、监督考察、刑事和解等方面提出48项具体措施。开创了“设一个橱窗”“办一个讲座”“开一个模拟法庭”“讲一个案例”“设一个维权岗”“帮扶一个贫困学生”的“六个一”工作模式。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了24个青少年维权岗,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40多次,受益未成年人达两万多人。■